如何收房验房房屋验收包含哪些条件
一、法律及常识:
1、开发商逾期不交房是根本性违约;
开发商交要求购房人在拿钥匙之前先向其或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以下几项费用:契税、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燃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供暖费等等。这几项费用,都不是购房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在交房前履行的义务。无论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你交纳这几项费用中的哪一项或哪几项,都应该坚决拒绝,因为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相约集体收房。集体收房可以共摊成本、相互证明、联手行动,并可以为以后小区的物业管理培养公共意识。
2、收房是购房人的权利,不是购房人的义务;购房人不收房不属于违约行为;
即使合同中约定了购房人不收房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也是无效的,购房人不会因为不收房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在购房人不收房的情况下,开发商惟一的权利是将房屋提存(所谓提存,是指:买方不按合同收取货物,卖方便有权将货物存放在某个地方,并找人做证明,同时告知买方货物已经于何时存放在何地,自此,货物失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3、房屋的面积检验:
对房屋面积的检验包括对套内面积的检验和对公摊面积的检验。对房屋面积进行检验的惟一准确方法是按照设计图纸上的数据进行计算。如果开发商拒绝提供设计图纸,你有权拒绝接受开发商交房,并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要求开发商提供设计图纸。
4、房屋质量的检验:
包括,对房屋建筑质量、房屋附属物质量的检验和房屋是否符合综合验收条件的检验。
面积及质量的检验依据是:《昆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法》,开发商必须取得《房地产开发综合验收合格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
二、房屋综合验收条件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
消防工程验收合格;
人防工程验收合格;
有永久供水证明,有永久供电证明;
煤气工程验收合格;
有单项(单位)工程(电信管线)竣工验收证书;
道路和排水工程验收合格;
居住区绿化验收合格;
有通邮申报表;
有环卫化粪池报建批复表等等。
水、电、燃气、暖气等等的线路或管道都已经敷设或安装完毕,符合综合验收合格条件,但若开发商没有与水、电、燃气、暖气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不能保证在购房人入住时就有水、电、燃气、暖气的供应,购房人就无法在房子里住下去。水、暖气或燃气的价格。开发商不得将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抵押。
三、开发商应向购房人交付哪些物品和文件
开发商应向购房人交付的物品主要是钥匙。
开发商应向购房人交付的文件,有三《书》一《证》两《表》。
三《书》一《证》两《表》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房屋面积实测数据表》。
两《书》一《表》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同时交付:计算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所需的设计图纸。
验收依据:
1、《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
向市建委申请商品住宅性能认定。获取认定证书和认定标志后,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价格核定。
2、《房地产开发综合验收合格证》。
1、开发商逾期不交房是根本性违约;
开发商交要求购房人在拿钥匙之前先向其或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以下几项费用:契税、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燃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供暖费等等。这几项费用,都不是购房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在交房前履行的义务。无论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你交纳这几项费用中的哪一项或哪几项,都应该坚决拒绝,因为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相约集体收房。集体收房可以共摊成本、相互证明、联手行动,并可以为以后小区的物业管理培养公共意识。
2、收房是购房人的权利,不是购房人的义务;购房人不收房不属于违约行为;
即使合同中约定了购房人不收房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也是无效的,购房人不会因为不收房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在购房人不收房的情况下,开发商惟一的权利是将房屋提存(所谓提存,是指:买方不按合同收取货物,卖方便有权将货物存放在某个地方,并找人做证明,同时告知买方货物已经于何时存放在何地,自此,货物失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3、房屋的面积检验:
对房屋面积的检验包括对套内面积的检验和对公摊面积的检验。对房屋面积进行检验的惟一准确方法是按照设计图纸上的数据进行计算。如果开发商拒绝提供设计图纸,你有权拒绝接受开发商交房,并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要求开发商提供设计图纸。
4、房屋质量的检验:
包括,对房屋建筑质量、房屋附属物质量的检验和房屋是否符合综合验收条件的检验。
面积及质量的检验依据是:《昆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法》,开发商必须取得《房地产开发综合验收合格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
二、房屋综合验收条件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
消防工程验收合格;
人防工程验收合格;
有永久供水证明,有永久供电证明;
煤气工程验收合格;
有单项(单位)工程(电信管线)竣工验收证书;
道路和排水工程验收合格;
居住区绿化验收合格;
有通邮申报表;
有环卫化粪池报建批复表等等。
水、电、燃气、暖气等等的线路或管道都已经敷设或安装完毕,符合综合验收合格条件,但若开发商没有与水、电、燃气、暖气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不能保证在购房人入住时就有水、电、燃气、暖气的供应,购房人就无法在房子里住下去。水、暖气或燃气的价格。开发商不得将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抵押。
三、开发商应向购房人交付哪些物品和文件
开发商应向购房人交付的物品主要是钥匙。
开发商应向购房人交付的文件,有三《书》一《证》两《表》。
三《书》一《证》两《表》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房屋面积实测数据表》。
两《书》一《表》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同时交付:计算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所需的设计图纸。
验收依据:
1、《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
向市建委申请商品住宅性能认定。获取认定证书和认定标志后,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价格核定。
2、《房地产开发综合验收合格证》。